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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即将全面实施货运实名
字号:T|T 2016年05月12日09:51     中国交通新闻网
  • 温岭市将从7月1日起全面实施货运受理环节实名制和查验制度,届时,托运货物时如果托运人不提供合法身份证件,其货物托运将被拒收。

温岭市将从7月1日起全面实施货运受理环节实名制和查验制度,届时,托运货物时如果托运人不提供合法身份证件,其货物托运将被拒收。

为确保道路运输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关于加强物流安全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浙江省要求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须在6月底前做好落实货物托运受理环节实名制及查验制度的前期工作,确保7月1日起我省全面实施货运受理环节实名制和查验制度。

根据上述要求,温岭市运管部门积极落实货运实名制工作,日前专门下发告知书,要求全市各货运经营者必须在经营场所张贴公告,以图文形式告知托运人哪些属于禁运物品、伪禁物品、限运货物等,落实货运站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货运站场台账记录。经营者须做好托运货物的品名、数量等相关信息的登记工作,

同时,市运管部门要求货运经营者在受理托运的货物时,必须做好防止托运人伪报货物品名,或者在普通货物中夹带违禁物品、危险品的工作,防止伪报托运人身份进行托运,托运人拒绝检查的物品不得运输。

另外,根据相关规定,各货运经营者所属的半挂牵引车以及重型载货汽车(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的普通货运车辆)应当安装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并接入全国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