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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危化品运输车元旦期间禁上高速
字号:T|T 2015年12月31日10:59     半岛都市报
  • 记者从山东高速交警总队获悉,为了保障元旦期间高速公路道路交通安全,将禁止危化品运输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违反规定的车辆将面临2000元罚款,相关运输企业将受到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记者还了解到,元旦期间高速公路将继续收取通行费,济青高速北线不会因拓宽施工限行。

记者从山东高速交警总队获悉,为了保障元旦期间高速公路道路交通安全,将禁止危化品运输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违反规定的车辆将面临2000元罚款,相关运输企业将受到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记者还了解到,元旦期间高速公路将继续收取通行费,济青高速北线不会因拓宽施工限行。

据介绍,12月31日下午、2016年1月1日上午,高速公路将迎来出行高峰,1月3日下午迎来返程高峰,山东高速交警提醒出行司机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安全驾驶。

同时,记者从山东高速交警总队获悉,2016年元旦期间山东境内高速公路禁止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危险品的机动车通行高速公路。此次危化品运输车辆禁行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19时至2016年1月4 日6时。12月31日19时前已经进入高速公路行驶的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应就近驶离高速公路。对违反规定驶入高速公路的危化品运输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责令改正并处2000元罚款,并对相关运输企业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同时,抄告交通主管部门和企业,倒查源头排查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