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1日起,由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联合制定的《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正式施行,一系列新规也陆续推行。比如,省际班车等都必须安装卫星定位装置。
明年1月1日起,三类及三类以上班线客车、旅游包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简称“两客一危”)在出厂前应当安装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在出厂前没有安装的,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将不再发放《道路运输证》。
7月1日起,由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联合制定的《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正式施行,一系列新规也陆续推行。比如,省际班车等都必须安装卫星定位装置。
《办法》首次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服务商纳入监督管理的范畴,要求道路运输企业新建或者变更监控平台,在投入使用前应当通过有关专业机构的系统平台标准符合性技术审查,并向原发放《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拥有50辆及以上的重型载货汽车(车货总重12吨以上)或者半挂型牵引车的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应当按照标准建设道路运输动态监控平台,或者使用符合条件的社会化卫星定位系统监控平台,并按标准配备专职监控人员。这些都将纳入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作为年度审验的重要依据。
市交通委介绍,截至目前,本市“两客一危”车辆均已安装了卫星定位装置,并接入了全国联网联控系统。本市道路运输企业运用卫星定位监控系统,开始对所属车辆和驾驶员动态管理。
今年年底前,本市将制定完成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工作的考核办法等具体规定。同时,自本月起,新进入运输市场的重型载货汽车和半挂牵引车在出厂前应当安装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并接入全国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之前已经进入运输市场的重型载货企业和半挂牵引车,应确保于2015年12月31日前全部安装并接入,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将在办理运营手续时对上述安装和接入系统情况进行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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