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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财评:非理性的电商价格大战贻害不浅
字号:T|T 2012年04月24日09:31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
  • “击穿全网底价,何必东比西淘”、“天天有半价、熬夜惠”、“48小时终极疯抢惠”……蛰伏了一个冬天的电子商务企业再次祭出价格战大旗。无论是苏宁易购、国美旗下的库巴购物网,或者是京东、天猫等电商企业,都打出了低价竞争的招牌。

“击穿全网底价,何必东比西淘”、“天天有半价、熬夜惠”、“48小时终极疯抢惠”……蛰伏了一个冬天的电子商务企业再次祭出价格战大旗。无论是苏宁易购、国美旗下的库巴购物网,或者是京东、天猫等电商企业,都打出了低价竞争的招牌。

在资本力量急欲套现、急欲见成效的今天,击败现实中和潜在的对手从而实现一家独大的垄断地位成为一些电商企业的唯一目标。

企业之间的良性竞争是有益于拉动国内消费并繁荣市场的,但是如果电商企业单纯以价格战为主要竞争手段,并将其作为一种常态,行为毫无节制,造成的结果很可能就是:中国部分行业和领域的经济秩序受到扰乱,部分中小企业的生存与创新能力也由此遭到扼杀。

首先,从现在的竞争形态来看,电商企业的一些行为涉嫌滥用资本。资本是商业社会的生命线,是商业环境中“万物”生长的源头之水。但是,对资本的应用一旦失控,情势就有如洪水猛兽。电商企业从供货商那里得到产品,并通过买卖让资金导入“蓄水池”,在这个池子里,有供货商的保证金、供货压款,也有消费者账号中的充值金和购买资金。通过互联网这一新兴的技术工具,一些电商企业成长迅速,从而在市场上吸纳了大量的资金,加上监管力量很难赶上互联网发展的节奏,从而使得不确定性因素增加,一旦这个“蓄水池”失控,后果将不可设想。

我们所看到的现实是,包括一些很知名的电子商务企业在内,现在不从管理上要效益,不从创新角度谋发展,盲目扩张,无节制使用资金杠杆工具,从而使自己处于资金链紧绷的危险状态,如果短期内没有新的融资手段,其产生的负面后果将波及千千万万的商品提供者以及广大的消费者,并有可能对金融秩序产生重大影响。

作为一种新兴的商业力量,电商企业有义务将资金与资金应用情况置于阳光之下,接受有关部门的有效监管,及时披露重大资金的构成与流向。对于一些电商企业刻意回避资金状况,并以此为噱头进行炒作的行为,监管机构有责任及时跟进。

此外,电子商务企业不合理的竞争行为,还能进一步影响线下具体产业的发展。比如,京东商城低价倾销图书,就曾引起几十家出版社的不满。部分电商企业宁愿亏损卖货,实际上也是一种不正当竞争手段,其行为将会绞杀中小企业。在信息社会,互联网很容易成为垄断力量的帮凶。一些电子商务企业虽然尚处在利用风险投资的阶段,但霸道行为已带有了浓重的垄断主义色彩,如果相关监管力量不能对其行为进行制止,最终将影响到整个商业生态圈的健康生长。

电商企业的恶性竞争,还将对中小企业的成长模式产生很大的负面影响。

目前,部分电商企业从供货商那里获取的一般性利润已经很难满足其胃口。所以,像长时间压款、最大限度压榨供货商的超常规做法在电商行业层出不穷。

同样为了保利润,供货商自然会将这种压力转嫁到下一级,传导给生产企业。由于销售渠道更加多元化,大企业尚可以应对这种局面。而部分中小企业由于控制的资源有限,对电子商务的依赖性更强,面对无休止的压榨,最终很可能面临倒闭。正因为如此,当生存都成问题的时候,企业哪里还会有时间考虑创新发展的问题?哪里还有精力进行品牌建设?恶性竞争的结果,将造成“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中小企业是创新发展的一颗种子,而当外界生存环境越来越恶劣时,种子最终会畸形生长,这将不利于中国经济的转型发展。

对于降价,老百姓当然鼓掌欢迎。但是,部分电商企业以破坏市场规则为代价,追求超常发展,是因为内心对垄断抱有企图。从长远来看,一旦垄断现实形成,百姓的选择空间将变小,议价能力将变弱。

理性的市场竞争有利于产业发展和消费者福利的增加,恶性的市场竞争则很可能走向反面。对于部分电商企业以低价为诱饵、蛮干霸道的行为,我们要保持清醒与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