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从海关总署获悉,经过一年试用的《内地海关及香港海关陆路进/出境载货清单》,定于2005年1月1日起,在内地和香港同时正式启用。两地陆路货运车辆通关单证「分开填报、分别使用」的历史宣告结束,实现了数?
记者从海关总署获悉,经过一年试用的《内地海关及香港海关陆路进/出境载货清单》,定于2005年1月1日起,在内地和香港同时正式启用。两地陆路货运车辆通关单证「分开填报、分别使用」的历史宣告结束,实现了数据共享。
据新华社北京12月27日电,《内地海关及香港海关陆路进/出境载货清单》的启用,实现了「一次填报,共同使用」,运输企业一次完成清单填制,节省了运输企业及承运人办理通关手续的时间和通关成本,同时也有助于提高两地贸易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提高了两地间贸易和通关效率,为两地海关将来进行通关数据共享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开创了内地海关与不同关境地区海关统一业务单证的先河。实行数据共享后,海关通过核对进出境载货清单有关内容便可以进行有效监管,运输企业车辆的拖头、拖架和集装箱可以自由组合、分开进出境,方便了承运人合理调度安排车辆和集装箱,降低了企业的营运成本。为降低使用成本,2005年1月1日起,两地空车进出境使用一式两联空车专用《内地海关及香港海关陆路进/出境载货清单》申报。
以《内地海关及香港海关陆路进/出境载货清单》申报内容为基础,两地海关还定于2005年1月1日起,在深圳皇岗口岸和香港落马洲口岸,对于经对方海关查验的烟、酒两项商品,对方海关经检查设备查验的所有商品,施加绿色关锁,互认查验结果,在无特殊情况下,不再进行重复查验。实施《内地海关及香港海关陆路进/出境载货清单》,是落实《海关总署与香港海关合作互助安排》的具体内容,也是《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项下推进两地通关便利化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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